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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部门职责

时间:2025-12-03 11:16 编辑:周彦杉 点击: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部门职责


一、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制定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研究生党建工作,包括党团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3.承担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教育,组织思想动态调研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4.负责研究生日常事务管理与安全稳定工作,包括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违纪行为调查处理,实时掌握研究生思想行为动态。

5.推进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做好重点人员排查、统计与干预工作。

6.负责研究生奖助体系建设与育人工作,包括奖、贷、助、补评定及三助一辅日常管理,组织奖学金、助学金评审与评优评先工作。

7.建设和管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包括辅导员的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

8.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校园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指导研究生会和社团开展相关工作。

9.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研究生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中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科建设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专项核验、周期性评估与动态调整。

3.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编制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招生目录编制、报名考试、命题阅卷、考点考务、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承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4.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建设。严格规范过程管理,加强学籍管理,强化培养环节管理,规范专业实践,建立质量保障体系。

5.负责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盲审、查重、预答辩与答辩等全过程监控规范学位授予工作。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组织导师遴选、聘任、培训、考核与招生资格审核。

6.统筹管理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经费,承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关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

7.负责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职业规划教育工作。

8.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工作,做好研究生教育相关统计、报表、文件材料立卷归档与信息上报工作。

9.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行政工作,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学科建设政策法规。

2.负责开展学科建设调研,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3.负责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双一流建设学科)的遴选与申报工作。

4.负责学科建设递进培育工作,组织开展递进培育学科的申报、遴选、培育和考核工作。

5.负责学科建设经费的预算、配置、管理、绩效考核及监督。

6.负责制定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点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

7.负责各类学科建设数据的统计与报送工作。负责学科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8.负责学科建设档案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