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暂行)》(乐师院研〔2025〕2号)文件,经个人申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研究生处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共有李丽等24人符合研究生导师新增资格条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研究生处反映。
研究生处:0833-2276026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