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夏季
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具体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2021年夏季研究生授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论文查重
3月25日前,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学院拟答辩学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打包发给学位办李军民老师进行查重,论文按照“学号@作者姓名@论文名称"命名,删除“声明”和“致谢”部分。
二、 论文送审
今年所有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统一由学位办送审,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在4月1日前将查重通过的学位论文材料统一报送学位办刘丽老师。具体材料要求如下(均为电子版):
1.“XXX学院论文信息表”,具体填表要求请见表中注释。请一定认真准确填写相关内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学位办刘丽联系。
2.送审的学位论文。以学生学号.pdf命名(必须与论文信息表中的学号一致);盲评盲审,论文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导师信息。
三、 组织答辩
1.论文送审结果出来后,由学位办分别返回各学院,评审意见分“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处理方式如下表:
同意答辩 |
修改后答辩 |
不同意答辩 |
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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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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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生修改后交导师审查,通过后方可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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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送审。如第三个送审意见仍不同意答辩,则延迟半年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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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送审。如第三个送审意见仍不同意答辩,则延迟半年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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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半年答辩 |
2.可以进入答辩流程的学生,由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打标记,然后通知学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请秘书提醒学生:答辩申请学生填写完毕后,还应在答辩前几天再次查看,可能会有填错被打回的情况,需要修改重新提交,直至结论为审核通过方可。学生类别:填写“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文学硕士”“翻译硕士”等;照片用新华社来学校统一采集的蓝底证件照,可在学信网下载电子版,2017级以前的工程硕士如未参加统一采集,上传蓝底近期证件照,保证与贴证书的照片一致即可。学生必须保证答辩申请信息准确,该数据用于学位网注册,很重要,务必认真!答辩申请中上传论文为答辩前的初稿,答辩后还需要及时提交论文终稿。
3.各学院组织答辩的时间地点需提前一周上报学位办,并同时将答辩审批表交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4.答辩后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将答辩结果上报学位办刘丽。见附表:2021年夏季研究生答辩结果统计表
5.所有答辩在五月底前完成。
如有不详之处,可咨询学位办87720882。
学位办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