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我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1月16日(18-19周)。相关工作安排依据《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乐师院研[2025]8号)执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包括课程考试、课程论文、实践实验等类型。研究生课程的考试可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和机考等形式。课程考核安排一经排定不得任意变动,并由考核组织单位在考前15天予以公布。
(一)公共课考核:公共课的考核由研究生处与开课学院组织,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18-19周进行。考试时间和考场分布等具体信息将另行发布在研究生处官网。
(二)专业课考核:专业课的考核均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结合课程特点与教学实际自主安排,确保考核流程规范、结果客观。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18-19周进行。请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填报《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后,于11月24日前将盖章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455081592@qq.com,并在各单位网站公布。
二、考试组织与规范
(一)教师监考规范:监考教师必须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核对科目和考场;提前20分钟到达试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学生进场时,监考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所带物品,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进考场。
(二)学生应试规范: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服从监考老师安排,按指定座位入座。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开考15分钟后(含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巡考规范:考试期间实行校院联动巡考机制。校级巡考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院级巡考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重点巡查考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置考试异常问题。
三、考试成绩管理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及时完成试卷的评阅、登分工作。无故拖延课程考核成绩登录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一)考试:以考试方式考核的课程修读成绩,在该课程考试结束二周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登录;
(二)考查:以课程论文、实践实验等方式考核,且安排研究生在寒暑假内完成相关考核材料的课程修读成绩,在课程开设的下一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登录。
任课教师打印成绩单须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后交研究生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处汪老师,电话17750760816。
附件1:《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