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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宿舍安全检查行动方案

时间:2026-04-02 14:52 编辑:王美 点击:
       

    为加强研究生日常教育引导,规范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宿舍安全卫生,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推动宿舍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成员构成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后保部、保卫处、专职辅导员。

(二)成员单位职责

1.研究生处:统筹全校研究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汇总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并将宿舍安全卫生表现纳入研究生评奖评优、组织发展等重要评价体系。

2.后勤保障服务部:配合开展现场检查,负责宿舍公共区域保洁、设施维修、水电安全等保障工作。

3.保卫处:参与联合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宿舍进行现场处置,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

4.专职辅导员:配合研究生处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宿舍的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检查,落实问题宿舍的整改跟踪与学生的教育引导。

、寝室长的设置与职责

(一)寝室长设置

每间研究生宿舍设寝室长一名,由本宿舍成员推选产生,报所在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处备案。寝室长任期原则上为一学年,可连选连任。

(二)寝室长职责

寝室长在研究生处和所在培养单位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安全自查:每日对本宿舍用电、消防等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明火器具等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向辅导员报告。

2.卫生督促:组织宿舍成员共同维护宿舍内务与公共区域卫生,合理安排值日,保持宿舍整洁有序。

3.信息报送:及时向宿舍成员传达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及检查安排,配合研究生处、辅导员完成宿舍人员信息核对、住宿情况统计等工作。

4.文明建设:带头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营造团结、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氛围,协调处理宿舍内日常事务。

5.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组织宿舍成员限期整改,并向辅导员反馈整改情况

、检查内容

1.用电安全: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使用电炉、电暖器、热得快、电热毯等违规电器,空调使用后是否及时关闭;

2.防火安全:是否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器具,蚊香使用是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3.公共安全:是否存放管制刀具、赌博器具,是否违规饲养宠物;

4.卫生状况:宿舍内部及公共区域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

5.住宿秩序:是否存在私自在校外住宿、擅自调换宿舍等行为。

、检查方式

(一)定期检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工作专班成员于每月初进行定期检查,实现所有研究生宿舍检查全覆盖,在检查中发现的具有安全隐患或卫生问题的宿舍纳入下一次不定期检查的宿舍范围内。

(二)不定期检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牵头组织工作专班对研究生宿舍安全卫生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抽查总数为宿舍总数的50%,重点复查上轮检查中的问题宿舍,并在后期检查中持续跟进。抽查时间周一至周日不固定。

、评分标准

(一)评分项目

检查内容涵盖宿舍内部及公共区域(如楼道),包括地面清洁、床铺整理、桌面物品摆放、公共区域维护、违规电器使用、宿舍内吸烟等情况。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研究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评分细则》(附件1)。

(二)评分等级与分值

满分为100分,设置优秀、良、及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等级分值为:

1.95分及以上):卫生无死角,物品摆放整齐,无安全隐患。

2.90-94分):整体整洁,存在轻微卫生问题。

3.及格(85-89分):基础卫生达标,需改进细节问题。

4.不合格(85分以下):卫生脏乱差,存在安全隐患。

、有关处理

1.结果通报:每次检查结束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检查结果及评定等级,并反馈至各培养单位及宿舍寝室长。

2.整改要求:评定为不合格的宿舍,由专职辅导员会同寝室长,及时约谈宿舍成员,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跟踪对象。

3.累计处理:在一学期内累计三次评定为不合格的宿舍,由研究生处联合相关培养单位对宿舍成员进行通报批评。

4.组织发展参考:对累计三次不合格宿舍的成员,各培养单位应在其团员发展、推优入党等工作中予以审慎考量,强化教育引导。

5.寝室长履职评价:寝室长履职情况纳入宿舍检查综合评定,对未及时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或督促整改不力的寝室长,由辅导员进行谈话提醒。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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