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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落实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进行调研、论证与咨询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1-12-23 09:15 编辑:李松柏 点击: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1329”发展战略,落实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落实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相关项目调研、论证与咨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项目紧密围绕《纲要》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2.学科引领发展工作机制

3.地方高校综合评价改革

4.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

5.师范院校服务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6.地方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

7.就业市场拓展与建设

8.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研究

9.政产学研合作研究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1.项目申报范围为校内教职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能够承担并实质性开展调查与研究工作,具备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的条件保障。

3.项目负责人应结合专项专题规划或部门工作实际,精心组建项目组。项目组成员配置应结构合理,鼓励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研究,支持校内外有关单位联合申报。

4.项目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申报。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项项目。

5.项目开展主要以调研、访谈、案例分析、研讨会、交流会、考察等形式进行,形成调研报告、工作建议、咨询报告、证论报告等,为学校推动、落实“十四五”规划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6.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稿(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56033141@qq.com)。

7.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综合评估项目的创新性、可操作性以及项目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从中择优遴选不超过10项,每个立项项目给予2000元资助(在学科建设经费中立项)。获批立项项目可接受企业、社会组织等校外单位提供的经费资助,经费使用按学校科研经费、硕士学位建设学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学校不再配套、不再奖励。

8.项目管理由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负责。

9.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17日;项目周期截至“十四五”末。

联系人:李骏,电话:0833-2271824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十四五”规划调研论证咨询项目书.docx


                                                   乐山师范学院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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