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有序推进,根据培养方案和《乐山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暂行)》(乐师院研〔2025〕7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排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5-2026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教学总周次为18周,其中第1-17周(2026年3月2日-2026年6月26日)为教学周,第18周(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为期末考试时间。
2026年春季学期从第1周3月2日起开始正式上课。
二、排课要求
1.为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学环境,保障研究生教学质量,各学院应选定几间条件设施较好、符合各专业教学需求的教室为研究生专用教室,及时挂牌、课表上墙。
2.研究生公共课教学排课由研究生处与公共课开课单位协调落实,专业课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相应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录取人数,在学校已确定的研究生公共课课表基础上完成春季学期专业课课表编排制定。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课时间安排不能与公共课时间相冲突,肩负本科和研究生双重教学任务的教师的上课时间、地点不能冲突。
5.排课工作涉及教师工作量核算,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核对每门课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总学时、学分、考核方式、教师人数等信息。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做好任课教师选聘和课程教材审核,按照《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暂行)》要求选聘任课教师,根据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做好教材选用审核和备案。教材选用审核和备案参照本科执行。
7.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排课工作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或短信形式将上课时间和地点通知到每位任课老师,开课计划确定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调换教学任务、原则上不可更改课表。
三、其他说明
1.开课计划以研究生选课情况为依据,5人以下(不含5人)的课程原则上不开班教学。若因专业人数较少开班困难应及时向研究生处说明情况,申请开班。
2.研究生公共课排课时间为2025年12月11-12日;专业课排课时间为2025年12月13日-12月17日。在此期间,各学院应完善并确认培养方案、开课清单、教材选用和任课教师,并选派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于12月18日参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教务工作培训,将第1学期已开设课程和第2学期即将开设课程排入系统。
3.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公共课开课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教材选用工作。
联系人:汪佳乐
联系电话:17750760816
邮箱:455081592@qq.com
附件1:研究生课程代码编码规则
研究生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