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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02 15:31 编辑:刘克稳 点击: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持续推进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改革,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基础教育领域教师(含学校管理者)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所有专业领域。

3.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

4.教学案例选题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问题,切忌陈旧,不可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不接受高等教育领域的案例。

二、规范与质量要求

1. 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

2. 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2)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 教学案例须自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15%(含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的教师根据《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601号)要求撰写教学案例并向学院进行申报。

(二)学院审核

学院对申报案例进行汇总和审查,对案例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严格把关20265221700前将文字案例PDF版(符合附件1要求)、附件5《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彩色扫描)发送至邮箱455081592@qq.com(邮件标题格式:学院+2026教育专业教学案例申报)。无需递交纸质版材料。文字案例统一以第一作者-案例名称的形式命名。

)学校推荐

研究生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排序,并提出修改意见最多选出10篇推荐至教指委案例通过学校审核后,将会在研究生网站公布。

)系统提交

1.获得学校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https://case.cdgdc.edu.cn),投稿活动名称为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

2.提交系统的文档统一以案例正文-案例名称”“教学指导手册-案例名称的形式命名。

3.在系统中提交教学案例时,须同时提交作者授权书(附件3)、单位授权书(附件4)和查重报告书。单位授权书为案例对象所在单位的授权书,不是案例编写者所在单位的授权书。譬如,教学案例是基于A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的,就须提供A小学的授权书。

时间安排

202641日至58日:个人撰写案例并向学院申报;

202658日至522日:学院汇总审查、打磨案例并报至研究生处;

2026522日至625日: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并提出修改意见最终推荐10篇案例至教指委

2026625日至79日:第一作者将评审通过的案例上传全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平台;

2026712日前:研究生处将《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教指委邮箱。

五、案例评审与收录

教指委组织专家对各培养院校推荐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和审议的教学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833-2276026


温馨提示:

关于教学案例正文及指导手册的撰写模板,可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查看已入库案例(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具体查看方式如下: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网址:https://case.cdgdc.edu.cn,须注册账号并通过学校审核后方可查看),页面中依次选择:学科专业为教育、案例类型文字案例,点击搜索即可。


研究生

20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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