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期末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乐师院研[2025]8号),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按照学校校历,第1-17周为研究生教学周,第18周为研究生考核周,全部课程考核应在第18周前(2026年7月3日前)完成。研究生期末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包括课程考试、课程论文、实践实验等类型。
公共课考核由研究生处与开课学院组织。专业课考核均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如需申请考场则由教务秘书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
请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填报《研究生期末考试方式汇总表》(附件1),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后,于6月15日前将盖章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5081592@qq.com。
二、考试组织与规范
(一)教师监考规范:监考教师必须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核对科目和考场;提前20分钟到达试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学生进场时,监考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所带物品,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进考场。
(二)学生应试规范: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服从监考老师安排,按指定座位入座。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开考15分钟后(含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巡考规范:考试期间实行校院联动巡考机制。校级巡考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院级巡考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重点巡查考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置考试异常问题。
三、考试成绩管理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及时完成试卷的评阅、登分工作。无故拖延课程考核成绩登录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一)考试:以考试方式考核的课程修读成绩,在该课程考试结束二周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成绩登录;
(二)考查:以课程论文、实践实验等方式考核,且安排研究生在寒暑假内完成相关考核材料的课程修读成绩,在课程开设的下一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成绩登录。
(三)补考:补考时间应安排在下学期1-2周,并及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补考成绩登录。
四、其他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严格落实考试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环节规范有序。
附件1:《研究生期末考试方式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