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点建设与申请、研究生及兼职导师管理、武汉大学对口支援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机构有学科建设科、研究生培养科和发展规划中心。
(一)学科建设科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科建设政策法规。
2.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工作计划与总结,下达学科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并参与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制度和文件。
4.负责制定学校一流学科和特色优势建设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
5.负责学科带头人、团队的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学科建设数据的统计与报送工作。
7.负责各二级教学院年度学科建设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
8.负责部门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9.负责部门档案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10.完成学校与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科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点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审核以及实施与管理。
3.负责研究生招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生导师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及研究生导师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与质量评估。
6.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课程学习、考核、实践、调研、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管理工作。
7.按期完成研究生授课教师教学及指导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上报等工作。
8.组织各学院开展研究生学术报告以及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及各类学科竞赛等活动。
9.完成学校与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发展规划中心职责
1.负责相关规划的调研、论证、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
2.负责对各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协调。
3.参与有关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以及相关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探索和研究。
4.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协助做好学校顶层设计发展的前期调研、规划,起草改革方案。
5.组织协调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起草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调研及拟定综合改革项目方案。
6.承担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统领各综合改革小组事项。
7.负责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等相关统计数据报表及数据分析,开展院校对比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8.负责学校“对标竞进、争创一流”推进工作。
9.负责武汉大学对我校对口支援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10.完成学校与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