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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职责

时间:2022-07-04 14:38 编辑:李松柏 点击: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学校学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点建设与申请、研究生及兼职导师管理、武汉大学对口支援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机构有学科建设科、研究生培养科和发展规划中心。

(一)学科建设科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科建设政策法规。

2.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工作计划与总结,下达学科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并参与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制度和文件。

4.负责制定学校一流学科和特色优势建设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

5.负责学科带头人、团队的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学科建设数据的统计与报送工作。

7.负责各二级教学院年度学科建设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

8.负责部门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9.负责部门档案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10.完成学校与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科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点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审核以及实施与管理

3.负责研究生招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生导师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及研究生导师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与质量评估

6.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课程学习、考核、实践、调研、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管理工作

7.按期完成研究生授课教师教学及指导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上报等工作

8.组织各学院开展研究生学术报告以及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及各类学科竞赛等活动

9.完成学校与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发展规划中心职责

1.负责相关规划的调研、论证、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

2.负责对各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协调。

3.参与有关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以及相关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探索和研究。

4.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协助做好学校顶层设计发展的前期调研、规划,起草改革方案。

5.组织协调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起草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调研及拟定综合改革项目方案。

6.承担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统领各综合改革小组事项。

7.负责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等相关统计数据报表及数据分析,开展院校对比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8.负责学校对标竞进、争创一流推进工作。

9.负责武汉大学对我校对口支援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10.完成学校与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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