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科研平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科研类实验室建设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全校各科研平台根据本平台发展规划和提升建设的项目。
二、申报原则
1.项目建设内容应与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平台发展规划相关。
2.项目拟建设单位须有项目实施场地,项目建成后的设备管理人员。
3.项目建设内容不得与学校已有资源重复,同批申报项目出现重复的,仅择优保留一个项目。
4.优先考虑不涉进口设备和环境改造的项目。
5.项目建设内容应服务对象明确,师生受益较大,使用率高。
三、申报要求
1. 各科研平台应以实际需求为依据,组织依托单位和本平台相关人员进行充分调研与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实用性。
2. 严格依据实际需求制定购置方案,既要保证科学研究的正常开展,又要考虑学校财力、场地等现状,杜绝虚报和重复建设。
3. 建设项目需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汇总表》(见附件2)。
4. 对于教学院领导和各科研平台负责人不重视、建设思路不明确、论证不充分、管理措施无法落实、条件不成熟的项目暂不予以立项建设。
四、材料报送
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汇总表》及相关论证报告,各建设单位将纸质件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三)前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申报材料电子稿通过学校OA系统同步协同报送(协同流程:经办人—科研平台负责人—依托单位行政负责人—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李松柏)。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松柏 联系电话: 18228359945
邮箱:9949576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