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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一轮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21 16:06 编辑:李松柏 点击:
       

各二级教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学科优势及科研资源,提升我校自主创新能力,规范和加强我校校级科研平台的运行及管理,促进科研平台的良好运行,经研究决定,学科启动新一轮校级科研平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分流分类、重点扶持、打造特色、综合发展”的原则推进新一轮校级科研平台的申报工作。

1.校级科研平台建设要符合学校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发展规划,校级特色科研平台要紧密贴合二级学院学科特色和学科优势。

2. 符合培育省厅级科研载体要求。通过科研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科学研究的能力与水平,有望冲刺省厅级科研平台。

3.符合优化建设布局要求。申报的校级科研平台研究领域、方向和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短、中、长期科研规划。

4. 各学院应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要科学、合理、稳步推进科研平台的建设工作。

二、申报类别:

现申报校级科研平台分为校级综合科研平台和校级特色科研平台。校级综合科研平台由科研部组织相关教学院申报建设;校级特色科研平台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和学科优势,对照学校现有省、厅级和校级综合科研平台的研究领域(见附件1),进行学科整合,不重叠设置,组织申报建设。

三、申报条件:

1.科研平台主任建议人选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具有较高水准的相关前期科研成果。

2.所涉学科研究领域内有稳定的科研团队,研究团队成员年龄、学历、职称与知识结构合理,校级综合科研平台学术研究团队成员中获得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校级特色科研平台可不少于3人。

3.平台负责人不得兼任校内其他研究机构负责人,研究人员可以交叉兼任校内 2 个及以上科研平台主要成员。

4.拟建设科研平台必须具有较好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期间)

5.具有科研平台所需要的相关硬件设备、图书资料和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校级科研机构申请书》或《乐山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3)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2.申报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请各二级学院统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弘毅楼308科研部办公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下午4:00,联系人:黄老师 邮箱:8416810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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